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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书院活动空间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10-13 作者:李晓可 点击:[]

一、活动空间使用细则

1.弘毅书院活动空间由学生学习支持中心负责管理、使用登记与调度等相关事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擅自挪用活动空间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

2.弘毅书院活动空间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为避免会议发生冲突,相关人员使用会议室,需提前提交《弘毅书院活动空间使用申请表》,以便统一安排。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使用时,要及时向学生学习支持中心提出申请并进行登记。

3.如遇会议之间发生冲突,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书院会议优先于各部门的会议活动,各部门的会议活动之间应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4.使用活动空间的负责人,必须爱护活动空间的设施,保持活动空间清洁。使用后应及时整理,检查安全(电源),关闭灯光,关闭投影仪、音响等设备,关好窗、空调,锁好门。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公务损坏要及时报至学生学习支持中心处,及时维修,确保其他会议的准时进行。

5.合理利用活动空间内设施、设备,如有人为损坏,由使用人负责赔偿事宜。

6.开会期间,请爱惜活动空间内的设备及物品,自觉保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在活动空间内饮食,禁止乱扔纸屑和张贴各类宣传海报等,尽量保持室内清洁。

二、本规定由弘毅书院学生学习支持中心制定,经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学习支持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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