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骄傲”学生日常奖励评选活动,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青年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引导学生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努力成为堪当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弘毅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生。
第二条 学生日常奖励形式分为通报嘉奖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三条 按照德、智、体、美、劳五项分别评定,符合其中一项即可申请评定:
1.德育类: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优良、表现突出,在书院、学校及社会产生良好影响,给书院带来良好声誉,包括但不限于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拾金不昧、保护公物、无私奉献、尊老爱幼等方面促进校园、社会文明和谐的善人善举。
2.智育类: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成绩优良或学习成绩相比临近学期有大幅提高,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博览群书,外语成绩优秀,发表学术论文或专著,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专业类文体竞赛等中取得显著成绩,创新发明取得显著成绩。
3.体育类:树立加强体育锻炼和培养健康体质的意识,积极报名参加学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为班级、书院争取荣誉或成绩取得突破;培养喜爱和坚持参与一种体育项目,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培养健康体魄,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4.美育类:了解文学艺术、历史哲学和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学校、院、班级组织的文化活动,为营造书院、班级良好的文化氛围,丰富书院、班级文化生活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校园文化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培养自身艺术特长和文艺兴趣,努力掌握一项文化艺术类爱好或特长,提高自身文化艺术修养和文化艺术鉴赏能力;积极参与绘画、书法、舞蹈、乐器、动漫、创意设计等文化、艺术类活动或有关的社团活动。
5.劳育类:积极修读学校安排的劳育课程;能够结合自身专业特点,考虑服务社会、服务地方的现实需求,选择自身感兴趣的项目,参加社会实践调查,并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利用假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诸如“暑期社会实践”等社会实践活动,自行组队,自定课题,经立项后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到有关单位从事非学校安排的实习实践活动等;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以具有科技文化含量的产品或服务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项目。
第四条 根据申报奖项情况进行个人或集体申报,奖励申报一经通过,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网站进行通报嘉奖,有重大突出贡献者上报学生事务管理委员会讨论会酌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具有奖项命名权(奖项命名细则见附件1),鼓励、见证书院和学生的发展、成长。
第五条 符合申请条件者登录弘毅书院网站学生事务版块下载并填写《“弘毅骄傲”学生日常奖励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并提供期刊、专著、专利证书、成绩复印件等。
第六条 受理奖励申请时间为每月25-27日。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交至学生事务办公室(弘毅书院102)。
第七条 每月5日在弘毅书院网页公布上月授奖情况,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八条 对申报的奖励,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追回奖金、取消荣誉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九条 此办法自2022年4月15日起执行,由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弘毅骄傲”学生日常奖励命名权申请细则
附件2:“弘毅骄傲”学生日常奖励申报表(个人奖项)
附件3: “弘毅骄傲”学生日常奖励申报表(集体奖项)
弘毅书院
2022.04.15